讚美詩 | 版權說明
在美國出版或在美國首次註冊的音樂作品版權條款
(截至 2024 年更新)
在 1928 年之前:公共領域
在 1928-1977 期間 (版權未更新):公共領域
在 1928-1977 期間 (版權更新):出版日期後的 95 年
在 1978 年及之後 (集體作者身份):出版日期後的 95 年或創作後的 120 年,以先到期者為主
在 1978 年及之後 (非集體作者身份):作者去世 70 年後
備註:關於 1978 年之前創作但在 1978-2002 年間出版的作品之上述分類的詳細信息,請參見 www.copyright.gov/what-is-copyright 。
在由美國總會於 2010 年出版的讚美詩中,所有受版權保護的讚美詩被排列在第 470 首至第 525 首 (共 56 首讚美詩)。 截至 2024 年,以下讚美詩已進入公共領域:
在美國的公共領域:470, 473, 486, 488, 489, 492, 493, 494, 495
在全球性的公共領域:470, 486, 488, 489, 492, 494
此外,真耶穌教會國際聯合總會已從這些讚美詩 473, 474, 493, 500, 506, 507, 510, 513, 520 的出版商處獲得全球許可,可使用之部分如下所列:
將歌詞複製、數位化或實物化,以便在會眾唱詩期間投影或顯示,以及供教會內部用於教育、訓練和錄音。
在崇拜聚會期間,在大屏幕上投影歌譜和歌詞 (透過 PowerPoint 或同等工具)。
將帶有歌曲和歌詞的崇拜聚會同步上傳到教會的社交媒體平台。
將事先已錄製的崇拜聚會影片上傳到教會的社交媒體平台。
直播、錄製教會的詩班獻詩,並將其上傳到教會的社交媒體平台。
以上包含歌曲的衍生 (改編和翻譯) 作品,出版商保留其中任何衍生作品的版權。
請參閱每次使用時必須標示的版權聲明。
在新冠疫情期間,我們獲得了 第 511 首版權所有者的許可,以便讓我們的網路聚會和任何此類聚會的錄製期間得以使用、展示、獻唱、同步上傳和播放這首讚美詩。
合理性使用
基於批評、評論、教學、學術或研究等目的來合理性使用受版權保護的作品,並不構成侵犯版權。
備註:有關合理性使用的詳細說明,請參見 www.copyright.gov/fair-use。